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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3章 暹罗政局


在1932—1957年这25年时间里,由于经历了1场深刻的正治变革,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地交织在1起,暹罗国政坛呈现出1片纷乱的形势,如1933年11月的未遂政变就是1次复旧势力试图重新掌握政权的尝试。军队之间,特别是6军与海军之间的矛盾,导致了1951年“曼哈顿号”军舰的未遂政变。海军趁时任暹罗總理的披汶来参加霉军向暹罗交付曼哈顿号军舰的仪式时,扣压了披汶和霉国大使等高官,随即宣布椎翻披汶政权,成立新政权。6军和空军联合出动,激战3天,死伤数百,最后不惜炸沉了海军的旗舰才平息了政变。

1952--1954年间,被史学家称为“3巨头”的披汶、沙立和治安总监抛·西亚农的矛盾趋向激化,直至披汶解除了抛的部分职务。有史学家认为,1957--1958年沙立的两次政变皆源于3人之间的矛盾。这25年时间总共颁布实施了6部宪法,平均每部宪法的有效期只有4.1年;举行了9次大选,即每2.7年1次;发生了10次军事政变,平均每2.5年1次。

政局动荡源于正治强人个人之间的恩怨说有其道理,但深层的、主要的矛盾是威权统治与皿煮执政的尝试之间的矛盾。1932年政变的基本目的就是要引进皿煮机制、制定宪法、举行大选、实行议会制等等。然而这是1次自上而下的变革,根本没有任何民众动员和社会基础。由于时代、自身经历等的局限,当时即使是领导政变的“民团”首领也缺乏对暹罗社会应有的认识,甚至未必对他们自己主张的皿煮制度有多少了解。因此他们除了照搬西方的诸如宪法、议会等1些皿煮机制以外,没有也不可能提出和实施符合暹罗国情的理论和实践。

其中最典型的事例是比里(帕侬荣)为新官府所起草的经济计划。为了解决分配不均及不劳而获的不公平现象,比里在其计划中提出“将所有人,包括农民在内,视为官府工作人员,实行工资制”。这个近乎天真的计划不但不可能付诸实施,还引起了“民团”内部的尖锐冲突,“民团”内的1些首领称此计划为“苏式的红色主义计划”,迫使比里出走国外。

这种不成熟的皿煮造成了权力的真空,民团以比里为首的文官驾驭不了局势。比里前后3次担任暹罗国總理,任期加起来总共只有4个月027天。其中1946年6月上任还未及组阁,第2天即告下台,创下暹羅總理任职只有1天的最低记录。其他文官的任期大多数仅能以月计,如阿派翁4次任暹羅總理,任期总共仅1年06个月,而他x威·本亚阁的1届任期只有17天。1945年8月至1946年8月仅1年时间,有4位文官相继担任總理,换了6届政府。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最具组织性且最有实力来填补这个权力真空的只有军人。

以此为发端,开始了暹罗国其后几十年的军人**的历史。从某种程度上,与其说是军人**,倒不如说是这种不成熟的皿煮使然。1932年的暹罗国政变发生于力图变革的首领人物与在职的首领人物之间。他们试图在1个得不到任何支持的、没有任何西方皿煮的环境中建立皿煮制度。换句话说,就是没有皿煮的正治文化和机制的支持,使得他们的全部努力都付之东流,暹罗的政局又退回到古代的模式中,即依靠武力解决问题。

“威权为体”,在这期间的核心是稳定。为了稳定,威权首领可以不惜1切代价,包括动用武力,以维护官府的权威,这个“武力解决问题”的代表性人物是暹罗前總理披汶。

1932年“民团”政变时,披汶还只是1个少校,是由“民团”任命的第1届议会中70名议员之1。但在其后的15年间,他8次出任總理,任期长达14年11个多月,是暹罗历史上任职时间最长的總理。在平息1933年复旧势力的政变中,披汶初次显示了其果敢决断的军人作风。1932年“民团”政变以后,复辟势力1直未停止各种活动,力图恢复旧政体。披汶闻讯后“忍无可忍”,向他们发出最后通牒:“我谨以(民团)安全负责人的身份,提醒你们放弃图谋。如你们仍不听劝阻,民团将决心采取严厉手段。”但复旧势力还是动员了部分军队,在1933年10月发动了政变。披汶指挥他控制的部队与其激战十多天,才平息了政变。这之后,披汶名声大震,几个月后就被任命为暹罗的国x防x部长。

在这期间,即从1933年6月至1938年12月共5年多时间,暹罗国的總理是被耶帕宏上校。帕宏同样是军人,但他是1位“公认的皿煮式军人總理”,任职5年多,5上5下,其中无法调和与议会的矛盾是重要原因之1。尤其是国家财政预算案,每次都耗时多日,却无结果。反对党议员提出议案,要求政府提出更多详细的账目,并“在1天之内结束预算案的讨论”。政府认为,这是全世界没有1个政府能做到的事。然而,反对党的议案竟以45:31获得通过。帕宏提出辞职,并表示今后不再担任總理1职。

在这个背景之下,大多数议员都意识到,与“皿煮”相比较,现在更需要1位能控制局面的权威人物担任暹罗總理,且不约而同想到的是披汶这1位当时暹罗的少壮派实权军官。

1938年12月披汶上任,次年1月,即以威胁国家安全和官府的稳定为由开始清除反对派势力。他逮捕了47人(其中包括议员),随即成立“特别法庭”开庭审判。判处25人为终身监禁,更有18人被判处死刑。舆论和反对派议员纷纷指责披汶“独裁”,而披汶则驳斥道:“就杀18个人,还能算多吗?法兰西大革命时砍下的头装车都能排成队……”

1938—1944年披汶首任暹罗總理近6年时间,暹罗的政局相对稳定,主要的原因是披汶所采取的的国内政策,同时,这期间爆发了第2次世界大战,相对减弱了国内矛盾。

披汶的国内政策的基点是民族主义。当时华人移民已在暹罗站稳脚跟,大至当时的主要产业如碾米、橡胶以及酒店、银行、进出口,小到批发、0售、餐馆、服务等,华人都占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披汶认为华人在经济上的成功侵害了泰人的利益。因此,他颁布法令,限制华人的经范围。同时采取1系列排挤华人的揩施,如给华校设置障碍甚至关闭华校等等。

由于历史的原因,泰国和邻国1直存在着领土争议。披汶军人官府向当时占领邻国的法兰西殖民当局提出,在法兰西军队撒出邻国之后应将邻国归还暹罗。然而法兰西殖民当局拒绝了披汶军人官府的要求,双方发生了武装冲突。结果由扶桑国出面调停,法兰西最终同意归还部分领土。民族矛盾最容易产生巨大的凝聚力,因此,披汶成了民族英雄。

但在2战期间,披汶有1段不光彩的经历。他同意扶桑军队过境暹罗赴马来亚,直至宣布与扶桑国为5,向盟军宣战。此举受到以社尼、比里等为首的“自由泰”人士的抵制。

2战结束后,社尼担任暹罗總理,指控其为“战犯”。但披汶未受任何惩处,反而在1948年又1次担任暹罗總理,且连任近10年。这固然有法律有空可钻的因素,(因暹罗的有关法律是在战争结束之后才颁布生效,对此前的行为不具管辖力),它说明暹罗的威权首领在暹罗的生存空间非同1般,同时也说明,暹罗社会对威权存在着广泛的、深厚的认同基础。

1944年任命宽为總理的1段插曲,颇能说明问题。当时2战已近尾声,披汶及其军人官府声望中落,在其军人官府向暹罗议会提交的两项议案未获通过后,披汶提出辞职。

暹罗议会经过磋商,提出阿派翁、披汶等3位總理人选。宽以69票对22票,大大领先于披汶。但当摄政王得知宽决意要任總理时,却劝阻他改变决心。摄政王认为,披汶1旦动用军队,宽根本无法与之较量,因此他不敢在任命谕旨上签字。而且摄政王表示,如宽仍然坚持初衷,自己将辞去摄政王的职务。宽仍坚持不退,摄政王果真提出辞呈。最后,只好由比里接任摄政王,在谕令上签字,宽才得以成为總理。

披汶在1955年的“新皿煮”试验,则是传统型威权统治中“皿煮为用”的1个典型事例。从1948年又1次上台始,披汶同样以铁腕手段对付1切敢于向其权威挑战的力量。动辄以“红色分子”嫌疑抓捕反对派、关闭报纸、取消地方议会的选举等等。

1955年4—6月,披汶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出访了美、英、西班牙等国家,会见了艾克大统领、伊丽莎白女王、佛朗哥等元首。回到暹罗后,披汶开始推行他的“新皿煮”政策。

披汶建议并组织起草了暹罗的第1部“政*党*法”,于当年9月在暹罗议会获得通过。为鼓励更多的民众投票,披汶将选民的年龄降低至20岁,并取消对选民文化程度的要求。而且披汶本人也明确宣布,要参加将于1957年2月举行的暹罗總理大选。

从披汶的从政轨迹可以清楚地看到两条分界线:1是威权统治对守旧势力的倒退毫无1丝姑息的余地。面对复旧政变和复旧势力的种种活动,他们从未手软。另1条分界线是,可以在1定的条件下容忍有限的皿煮机制和实践,但前提是不能危及到威权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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